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建建字【2012】19号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九城市任期届满评标专家
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九城市任期届满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鲁建招字[201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2009年8月以前取得资格的评标专家共147名(名单见http://ztb.jsxx.gov.cn)须参加资格复审。2013年资格到期的评标专家共242名(名单见http: //ztb.jsxx.gov.cn)须参加培训,资格到期后只填报《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申请表》,不再培训。
二、资格复审安排 评标专家本人提出资格复审申请,填写《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所属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辖区评标专家的行为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填入《评标专家资格复审考核意见表》(附件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25日前将《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申请表》、《评标专家资格复审考核意见表》(电子版)等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招标办。市直评标专家于4月25日前将资格复审材料直接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招标办。省建设厅将组织对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以上档次的评标专进行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要求评标专家资格复审是对评标专家实施行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评标专家的资格复审工作。
联系人:杨成波 联系电话:2376105 13001781999 邮箱:a2376102@126.com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