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管质安字〔2012〕88号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国、全省“两会”也要相继召开。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为“两会”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建筑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民生的关系,时刻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的重要工作位置,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期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冬季和明年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及事故发生规律,围绕做好冬季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立即行动起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落实各项冬季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这一个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加强重点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建管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企业、事故多发区域、工程项目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民工宿舍临建设施、工地围挡墙以及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触电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对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要立即停工整顿。遇有大风、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施工作业,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强化监管,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抓好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个建筑工程项目在复工前,都要由建设单位牵头,并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经检查合格的工程,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工;未进行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制定节后复工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复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无缝隙全覆盖,督促各工程项目切切实实地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未进行复工检查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对存在严重隐患和检查不合格的工地,要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两节两会”期间,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施工企业要坚持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建筑工程项目也要按照规定实施领导带班,值班带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对于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省安监站值班电话:15806611110。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