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电【2015】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济宁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济建建字﹝2014﹞38号)要求和省住建厅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5年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上半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二)全市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市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开展情况。
(二)在建工程执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两书一牌”制度,质量责任信息档案、施工现场公示牌情况,工程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三)项目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情况,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围护结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各项要求以及模板支撑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以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
(六)工程质量治理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安全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制定、资源保障、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情况。
(七)工程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招投标情况以及是否有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市场违法行为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施工企业自查自纠。从即日起至5月7日,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施工企业全面自查,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拉网式检查。5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并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依法严肃处罚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住建委执法检查。5月15至20日,市住建委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采取“扫马路”和随机抽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模式,通过“扫马路”和随机抽选方式确定检查项目,摸排最常态化的工作情况。应用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测距仪等检测仪器,对实体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采用现场拍照、录像方式形成写实性检查记录,并进行现场反馈。要严格跟踪处置检查发现的各类不规范行为,保证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处罚到位不放过。
(二)各县(市、区)要及时调度总结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拉网式检查情况,5月15日前,请将书面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报送市住建委。
(三)为做好执法检查对接联络,请各县(市、区)明确一名联络员,4月30日前请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tyc1286太阳成集团的联系方式上报市住建委。
(四)5月20日-31日,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组检查。
联系人:岳阳,电话及传真:3239809,电子邮箱:
附件: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