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质安字〔2015〕10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认真做好春节过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当前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实现全年工作良好开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对安全生产工作“零容忍”的态度,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努力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本着早计划、早准备、早动手的原则,认真研究部署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细化措施、落实责任、防患未然,扎扎实实地把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来,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复工工程隐患排查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所有节后复工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项目要由总承包企业牵头,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突出重点,对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孔洞、卸料平台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以及临时用电、施工消防、工地围挡、扬尘整治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的工程,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工。未经安全隐患排查或达不到复工条件的,不得复工。
三、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施工企业要结合日常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制定周密计划,按照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要求,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配备应急物资,积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工作,并认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置。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施工企业以及工程项目要认真执行有关领导带班值班等制度,对发生事故的工程,要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的应急联系电话:15806611110。
四、严格执法,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履职尽责,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要与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打非治违”和预防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凡未进行复工检查或无检查纪录擅自开工的工程项目,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按行政处罚上限进行处罚。要按照“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检查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省安监站将于3月下旬开始,组织对全省范围内春节后复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暗访督查,各地要积极配合。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秘书处 2015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