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建字〔2015〕7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建设局,济宁太白湖新区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业qc小组活动水平,推动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深入开展,总结经验,交流成果,表彰在质量管理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成果和质量管理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济宁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成果有普遍推广意义;
2、注重全员参与,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过程和活动成果有所创新;
3、发布交流的成果应是2014年以来取得的,并已被认定为本县(市、区)、本企业工程建设优秀qc成果。往年已发布的qc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4、成果要侧重于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为主体的“现场型”,选题要力求简明直接,内容要有技术含量,能突出“小、活、实、新”的特点,pdca循环过程要求严谨,数据准确详实,能充分说明问题。
二、评选办法
各单位务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3份qc成果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建设科(电子版一同报送),逾期不报的,概不受理。届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qc成果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发布名单及发布顺序。
三、奖励表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获得qc成果的单位及小组成员进行表彰,获得优秀qc成果的单位将在工程招投标中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
联 系 人:尚 峰
联系电话:3239809
邮 箱:jngck@126.com
附件:1、qc小组名称及成果名称登记表
2、成果格式要求
2015年1月27日
附件1:
qc小组名称及成果名称登记表
说明:小组成员每项不超过9人。
附件2:
成 果 格 式 要 求
标题;居中,2宋加粗
企业和小组名称:居中,4楷
1、正文5号宋体;
2、小标题(如工程概况、选题理由等)5黑;
3、图表名称用小5黑,表格名称放在表格上方,图的名称放在图的下方;
4、图表中的字体根据图表大小而定,一般与正文相同,也可采用小5或6宋;
5、计量单位(mm、kg)、时间(年月日)单位写法要统一。
说明: 1、本资料为备选《2013年全市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选编》的成果资料,一律采用word格式。
2、排版力求美观简明,一律用a4(210×297)纸,不要用彩色排版。
3、“企业和小组名称”为“xx公司xx小组”。